根据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我们可以将其简单地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环节;
(2)委托加工环节;
以及(3)进口环节所涉及到的应税消费品。
为了满足税收的需求,现行法律
法规规定了应税消费品的种类,总共分为14大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消费税的14
个税目。
具体包括:
(1)烟草制品;
(2)酒类及其酒精饮料;
(3)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等烟花爆竹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