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工程款纠纷案件的司法
管辖权问题,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应归属至工程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
在处理此类
工程纠纷时,通常遵循以
不动产纠纷为主导的原则来确认其管辖权,由该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承担主要审判职责。
而涉及到
工程合同方面的争议,同样可以将其纳入
合同纠纷范畴,从而可由被告居住所在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点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因此,对于因合同纠纷引起的
诉讼案件,如无特殊情况,应由被告所在地区或该等合同具体履行的地点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