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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烂尾退房如何追究开发商责任

购房之人士,只需付出全额购房款项,便可得到心仪之房屋。然而,若该房屋尚未完工,亦或未满足交付之标准,便需诉诸法律途径加以解决。首先应主张于商品房销售及购买合同履行过程之中,开发商违反了严格的合同义务,已达到了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进而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其支付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同时,也需要解除与银行之间的抵押贷款协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当《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后,导致抵押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时,则可以解除抵押贷款合同。如此一来,便无需再偿还贷款。此外,如欲获取赔偿,必须凭借购房合同向法院申请迅速查封所购房产。通常情况下,此类开发商拖欠的款项数额巨大,而施工单位拥有强大的优先受偿权,因此购房者务必在施工方行使此项权利之前,及时对房屋进行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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