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银行进行协商在情况允许下,业主与各大银行可进行相应的协商,从而暂时性中止对于房地产
抵押贷款的偿还义务,一旦双方达成了共识,便可共同签署一份停贷协议书以确认这一决定。
(2)向法律机构
提出诉讼若与银行之间未能就此事达成一致,业主有权选择向相关法律机构提
起诉讼,以此来请求解约房屋购买合同以及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如法院最终判定支持原告的诉求,那么便可实现停贷的目的。
(3)寻求政府部门协助在面临困境时,业主也可向政府相关部门寻求帮助,请求其介入并协调解决房屋交付、房地产抵押贷款偿还等方面的问题。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
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
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二十条 因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