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关
当事人拥有根据
施工合同所明确规定之
违约金标准索求补偿的权利。
当未在合同中明示
违约责任时,其可选择依据实际损失进行判断,同时也可查询当地政府相关职能机构制定的
赔偿标准作为参考。
例如,自建房屋在投入使用后形成的平行四边形形态,经营者应当为因此发生的房屋修理费用负责并承担实际支出的款项。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
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