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当法院实施冻结
当事人银行账户这一行动时,一定会按照法律程序,在第一时间内将相关通知传达至当事人手中。
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
司法机关在开展查封、扣押、冻结
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以及各类
财产权益等工作时,必须依法做出明确的裁定,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和
申请执行人送达。
人
民法院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的具体方法包括:
查访、冻结以及划拨被申请执行人在金融机构中的存款余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