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公民或单位:发现非法出版物时,先保留出版物样本、购买凭证等证据,然后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二)执法部门:接报后开展调查,核实出版物是否有合法出版手续、内容是否违法、是否侵犯著作权等。若构成行政违法,新闻出版部门给予没收出版物、罚款、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若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著作权人等受害人:可就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结论:
碰到非法出版物案件,普通公民或单位应固定证据举报,执法部门调查后依情况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著作权人等受害人可提起民事诉讼,处置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解析:
当普通公民或单位发现非法出版物时,固定证据并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是正确的处理方式。执法部门会核实出版物是否有合法出版手续、内容是否违法、是否侵犯著作权等。若构成行政违法,新闻出版部门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著作权人等受害人还能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这一系列处置过程严格遵循《出版管理条例》《著作权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以保证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如果您在实际生活中遇到非法出版物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
1.碰到非法出版物案件要按主体不同采取对应处置措施,保障法律的严格执行和受害者权益。
2.具体处置措施如下:
-普通公民或单位发现非法出版物,需固定证据,比如保留出版物样本、购买凭证等,然后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后开展调查,核实出版物是否有合法出版手续、内容是否违法、是否侵犯著作权等情况。
-若构成行政违法,新闻出版部门依法给予没收出版物、罚款、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
-若情节严重涉嫌犯罪,如非法经营数额较大或造成恶劣影响,要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著作权人等受害人可就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3.整个处置过程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同时,公民和单位要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提高法律意识,共同抵制非法出版物。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1.对于非法出版物案件,要根据不同主体采取对应处置办法。普通公民或单位发现非法出版物时,要固定证据,比如留存出版物样本、购买凭证等,然后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
2.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后会展开调查,查看出版物是否有合法出版手续,内容是否违法,是否侵犯了著作权等。
3.如果出版物构成行政违法,新闻出版部门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包括没收出版物、罚款、责令停业等。
4.若情节严重涉嫌犯罪,像非法经营数额较大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著作权人等受害人能针对侵权行为发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6.整个处置过程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程序合法、处理公正。
法律分析:
(1)普通公民或单位发现非法出版物时,要及时固定证据,像保留出版物样本和购买凭证等,然后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2)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后,会对出版物进行调查,核实其是否有合法出版手续、内容是否违法以及是否侵犯著作权等情况。
(3)若构成行政违法,新闻出版部门会依法给予没收出版物、罚款、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
(4)若情节严重涉嫌犯罪,如非法经营数额较大或造成恶劣影响,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著作权人等受害人可就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整个处置过程需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程序合法、实体公正。
提醒:发现非法出版物及时举报,举报时确保证据完整。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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