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拆除子房屋属于所有权属于父母的财产,因此
拆迁款理所当然地应该由他们获取。
子女在这种情况下并无权力擅自处理拆迁后的房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被拆迁人有权享有所有
拆迁赔偿权益,而子女并不属于这一范畴,因此,他们无权对拆迁后的房产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割。
在实际生活中,分户需要具备如下几个基本条件:
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且已经成家立业,拥有独立的居所以及劳动或工作能力。
针对一位儿子、一位女儿组成的家庭来说,如果想要进行分户,首要的前提条件便是拥有独立的住房
产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
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
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