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
法规与实践原则,宣告合同继续履约需具备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合同能够继续执行下去。
唯其如此,违约方方可承受继续推动合同履行职责的法律义务。
其次,继续进行合同履行具有可实施性。
如果以较高成本维持合同的风险超出合理范围,那么便不能指望理性的审判机关强行为违约方硬性要求完成全部或部分的
合同义务。
毕竟,这将酒水打破各方利益的天平,产生严重不公平结果。
再次,
债务的具体内容适合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实现履行目的,,对此应有明确的明白无误的法律条文规定为依托。
最后,所有关于合同持续履行的主张应在合情合理的时间范围内予以提出。
一旦超过这个界限,
债权人就失去了向违约方寻求合同继续履行的法定权益。
《
公司法》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