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严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规定,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
民法院裁定的案件外,其他所有待决死刑均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加以核准。当
犯罪发生之时尚未满18岁的被告人,即便在案件审理阶段年满18岁亦不得适用死刑。对于审判时怀有身孕的女性被告,其相关法律条文应从宽解释,覆盖所有
拘留期(审前拘留期、审判期间及判决之后的执行期间)。对于审判时年龄已经超过75周岁的被告人,若用极其残酷的方式造成他
人死亡,可作为例外情况适用死刑。
执行死刑之形式为枪决或药物注射,此流程必须具备由经过专门培训的警察执行、有专业司法医生进行全程监控以及具有固定执行场所等相应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
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