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地产纠纷诉讼的详细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步骤:首先,提出争议
当事人需向其所在地区域的基层法院
递交详尽完整的
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其次,人
民法院在接收到
起诉书之后,须在法定的七日之内作出即时决议以确定是否受理这场诉讼;第三步是案件被正式受理之后,法院将出具《
案件受理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同时通知原告缴纳相应的
诉讼费用;第四步,在法院规定的
举证期限内,原告需要提交所有与案件有关的
证据材料;最后,等待法院排期
开庭审理案件,进行法庭调解,并最终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
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