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为开发商
延期交房则将面临以下
违约责任:首先,应遵循先前所签订的
房屋买卖合同续贯履行;其次,在收到催促并的合理期限内,开发商有义务向购买方输送符合使用要求的住宅房源;此外,由于
购房者对于任何形式的延期交付会带来相应的
经济损失,因此,开发商也应该对其负有
赔偿之责。依据国家《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第三十条明文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按时、按量地恭敬地把符合验收合格标准的相关楼盘,如期无条件交付到各个购买业主手上。如存在无法按约定期限交付情况时,作为开发商应主动承担起违约责任。如果是出于
不可抗力或
当事人在合同中原定的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期交付的,开发商必须及时告知每一位购房者各方的具体情况。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