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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结果质疑的方式

在此,我们为您提供关于质疑处理程序的详细说明:
在接收到您提交的书面质疑后的七个工作周期内,采购负责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竭力给出详尽的回应。
倘若回答仍然不能解决贵公司所关注的问题,欢迎您进一步对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我们会尽力协助您获得满意的结果。
至于中标环节,这是指我国法律法规所定义的“招标人在经过精心选择后,向中标的投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且要求它们在规定的时间段之内与招标方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合约的一种操作。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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