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父母为子女婚前购买的房产归属权归谁

父母为子女婚前购买的房产归属权归谁

关于父母为其子女在婚前购置房屋所引发的所有权纠纷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种典型情况:
首先看第一种情况,如果父母为其子女婚前购房,且房产证书上明确记载了子女一方的姓名,那么我们就应当视作父母的出资行为仅仅是对子女个人的赠与;
再来看第二种情况,若父母在子女婚前主动提供经济支援,购买房产并将房产证书上指定登记于子女的爱人名字之下,这则应被理解为父母对已与其子女订婚但尚未正式成婚的两位新人的共同赠予,而这份赠予是以子女双方步入婚姻殿堂为有效前提条件的。
在此种情况下,假使子女未能成功步入婚姻殿堂,父母便有权基于合理原因撤销之前作出的赠予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新修订:2024-07-3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