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行使任意撤销权,要确定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且赠与合同未经过公证,也不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然后向法院请求判决撤销赠与合同。
(二)若行使法定撤销权,需有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等情形,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已交付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