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企业进行诽谤如果触及到捏造并传播
虚假信息的范畴,从而破坏企业的良好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且给企业带来了重大
经济损失或其他恶劣情节,此时此种不当行为便可能被判定为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因此,对于那些构成诽谤行为且满足以上所述条件的人士,我们可以依据上述法律条款来做进一步的定罪与
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