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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辱骂会被刑事拘留吗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第四十二条规定,任何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进行恶性诽谤的行为,都将受到拘留或罚款等严厉的法律制裁。在实际生活中,相互之间的辱骂行为,若其性质达到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进行恶意诽谤的程度,那么就有可能构成违法犯罪行为。至于是否需要接受刑事拘留的惩罚,这主要取决于辱骂的具体内容、形式、产生的社会影响及其是否存在其他情节较为恶劣的情况。如果辱骂行为的严重性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那么就有可能触及到上述法律条款,进而导致当事人面临拘留或罚款等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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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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