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再婚离婚时,婚前财产能否分割

再婚离婚时,婚前财产能否分割

在涉及到再婚夫妇的离婚案件中所涉及到的财产分割问题上,仅限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种类,而婚前各自独立所有的财产则不被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程序中无法将其进行分割。
在此,我们列举了以下授予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类别:(1)一方在结婚前即已经享有所有权的财产;
(2)一方在实际遭受身体伤害后依法取得的经济赔偿或补贴等权益;
(3)通过遗嘱赠与合同形式明确规定仅可归属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专供某一方日常使用的生活用品;
以及(5)依据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所认定的其他应归属于某一方个人名下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新修订:2024-07-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