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包方未能依照原先的约定拨付
工程款项,作为
承包方,首先可尝试
递交一份书面催告函,明确无误地表达自己对发包方尽快支付工程款项这一问题的迫切关注。
如若发包方仍未采取任何实质行动以解决这一问题,那么承包方便有权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以便通过法律途径强制发包方支付所欠下的工程款项,或者考虑将整个工程进行资产估值并加以拍卖,以便获取最优的工程款回收方式。
《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
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
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