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
拘役而言,取保候审的
处罚一定程度上更为缓和。取保候审作为
刑事诉讼程序之中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它允许涉案人员在交纳
保证金或者供给
担保之人后,能够在自己家中静待审判的来临,同时并不彻底剥夺其人身的自由权。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拘役乃是
刑罚的一种形式,这就意味着涉案人员将面临短期内的自由被剥夺。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拘役被视为对于
犯罪行为的一种惩戒,相较于预审阶段的取保候审,其严厉程度显然更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