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开发商未能如期交付房屋时,作为业主,您有权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您应当向开发商发出正式的催告通知,明确提出要求其尽快履行交付义务并且对因
逾期交付而导致的额外亏损进行
赔偿;待该催告发布满三个月之后,如果开发商仍然无法正常交房且未提供合理的解释,那么作为业主的您则可依法行使
合同撤销权,进而追究开发商所应承担的相应
违约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