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付房屋经过三次书面催促后仍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付的,买方有权依法申请撤销
购房合同。买方应通过
书面形式向卖方表达催促意愿,并与其商定购房合同最后的履约期限,以期促使卖方能够尽早履行其
合同义务;若买方在书面催促达到三个月之久之后,卖方依旧未能如期履行其义务,买方将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行使
合同解除权,要求卖方承担
违约责任,包括支付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等方式,以弥补买方因此而遭受的
经济损失。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