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过程中,若所购房产最终沦为烂尾项目,业主如能与银行达成协议,停止承担后续的
按揭贷款义务,亦或是经过法律途径审定并获得终止贷款的裁决,皆不会对其造成任何负面影响。然而,倘若自行决定停止支付贷款,则将面临如下风险:
(1)、个人信用评级遭受损害,从而影响未来各类贷款的申请资格。一旦发生房贷
逾期现象,贷款机构便可查阅到相关的还款记录。对于那些审核标准较为严苛的银行而言,即使仅逾期一日,该行也可能将此逾期行为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的
征信系统。一旦逾期记录被录入征信系统,将对未来用户申请
信用卡或其他贷款产生严重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即使成功获取贷款,贷款额度也会大幅缩水。
(2)、需承担相应的罚息以及
滞纳金。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房贷出现逾期,银行便会致电催促
借款人尽快还款,并且只要逾期未还,便会产生罚息。各个贷款银行的罚息标准各异,通常在原始
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增加30%-50%不等。
(3)、可能遭到银行的
法律诉讼。银行会在房贷合同中设定
违约条款,规定连续三次或累计六次逾期还款的情况下,要求借款人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若用户房贷逾期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银行有权依据
借款合同和
担保合同的约定,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届时,法院将采取
财产保全等
强制措施,冻结
贷款人和
担保人所有银行账户中的存款,查封已
抵押或
质押的资产。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