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争端的
诉讼费用,通常由提
起诉讼的原告预先缴纳,若最后判决
败诉,则需由败诉方自行承担;但若是
胜诉方自愿承担,亦可由胜诉方支付。对于部分胜诉以及部分败诉的案件,人
民法院会依据案情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双方分别应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根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除非胜诉方自愿承担。在部分胜诉和部分败诉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如果共同
诉讼的
当事人败诉,人民法院将根据他们对诉讼标的的利益关系,来决定各方应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