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交付房屋情况下的
退房处理规程如下所述:
首先,
购房者需以
书面形式向开发企业明确表达其退房意愿;
其次,在购房者正式提出退房要求之后,开发企业有责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十五个正常工作日之内,将购房者已支付款项如数退还,同时解除双方之间尚未履行完毕的
购房协议;若开发企业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完成
退款手续,则从第十六个工作日开始直至购房者实际获得所有应退款项为止,开发企业每日须按购房者所购房产总价的千分之一比例向购房者支付
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