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出现了
一房二卖现象时,处理方法如下所述:
代理买方签署具备法律效应合同的
当事人有资格向卖方提出
履行合同义务、交付登记过的房屋的要求;对于那些拥有
可撤销合同和
无效合同的买方而言,他们自始知悉该事项之日起,一年内享有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的权益,并且也有权要求卖方返还已经支付的
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同时卖方还需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
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