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每一份
房屋预售合同的合法性,整个过程需要五部分参与者共同操作,且各自拥有相应的合同文件。
其中,有两份合同需由客户个人自行保存;一份由我公司妥善保管,并承担起合同维护及管理的责任;另一份,也就是最重要的一份,需要提交至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公开登记备案;
此外,还需将一份副本交付给银行作为相关金融业务的备案资料;
最后,在缴纳
契税的环节中,还需要保留一份合同档案以便日后查阅。对于选择全额支付
购房款项或分期支付购房款项的客户而言,他们所签署的合同数量可能会有所不同。全额支付的客户需要签署四份合同,而分期支付的客户只需要签署三份即可。在预定的日期和地点,购房者必须准备好所有必需的证明文件,
然后与开发商或其授权的
代理机构举行正式的
购房合同签署仪式。
值得一提的是,预售合同(即
期房)与出售合同(即现房)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通常情况下,购房合同主要包括了
商品房预售契约(适用于期房)以及商品房买卖契约(适用于现房)这两大类。在签署
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我们强烈建议您务必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在交
付定金之前,务必慎重考虑。当您决定购买商品房时,务必亲自前往该项目的售楼中心,对开发企业是否已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核实确认。若发现该楼盘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便意味着该楼盘不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法律规定,此时千万不要轻易交付定金。
其次,在阅读有关房屋面积的具体约定条款时,务必仔细审查。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