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公正是
合同签订的一项基本原则,而含有违反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强制性规定或限制
消费者权利内容的“
霸王条款”则属于
无效合同范畴。如阁下坚持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变更,需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开发商未能及时做出相应调整,那么其中必然存在着不合规之处。在这种情况下,阁下可考虑采取法律手段要求进行修改,或是向对方提出全额
退款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