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产,买方有权向其发送书面催告函。在此过程中,应与开发商共同协商确定合同最后的履行期限,并督促开发商尽快落实
合同义务。在买方发出催告书满三个月后,如开发商仍未履行相关职责,买方可依法行使
合同解除权,由此引发的
违约责任也将由开发商承担。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1)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