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普遍存在的房产面积缩水现象,需要明确允许房地产开发商在出现
违约行为时,能够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假如能够证实
购房者所购置的房产的确存在面积上的偏差,并且这种偏差所导致的实际数值相对于合同约定而言超过了3%的标准,那么在这种特定情形下,购房者就有权行使其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合法权利。如果因为房产面积差异导致了相关的争议
纠纷,可以考虑通过启动
法律诉讼程序,以期获得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