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
房屋预售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
法律效力。然而,出卖人如未能获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其与买受人所签订的认购书将被视为无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在此
诉讼之前出卖人成功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此认购书仍可被认定为合法有效。此外,双方
当事人均需具备书写能力,表达决策需出于真诚且自愿;其次,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法律及相关规范,并应符合法定的格式要求。
《城市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