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恋爱期间双方共同
出资购房所引发的纷争问题,对于男女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的不动产,应依据法律规定被视为两家共有的财产,因此在两人
感情破裂之后,他们对该财产理应进行合理划分。通常情况下,将会首先参照两人在订购房屋时所达成的共识来进行细分,假如没有相关协定的话,就可以依照各自的投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或者采取等额分配的方式。若其中任意一方最终获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则他(她)有义务向另一方支付其在这份资产中所占份额的相应款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
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
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