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商品房质量问题的处理,其程度和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
1.对于较为显眼或众所周知的质量缺陷的处理。此时需特别关注
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是否已经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
2.对于刻意隐瞒房屋质量缺陷的情况的处理。若存在此类情况,且这些缺陷需要通过特殊鉴定手段或在实际居住过程中方能被发现,那么购房者如能在第一时间内向开发商提出质疑,则开发商应对此负责;
3.对于开发商明知却故意隐瞒的严重质量缺陷的处理。在此种情况下,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