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聘请方对于律师服务费用具有自主决定权且须自行承担。然而,对
诉讼负有责任的一方并无需支付对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产生的律师
代理费。值得注意的是,
败诉方需承担的仅限于
诉讼费用,除非
胜诉方自愿负担或同意将该费用直接支付给败诉方。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七条
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
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