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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购房定金不给退怎么办

当您在购置房产的过程中遭遇到了购房定金不被退还的困境时,不妨尝试实施下列几种策略来妥善处理这个问题:
首先,可以尝试与房地产开发商展开积极而富有建设性的商谈,以期能够就定金退还事宜寻求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和解决办法;
其次,寻求由消费者协会出面进行调解处理也是一种非常实用且行之有效的方式;接下来,通过拨打全国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进行投诉举报,同样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最后,如果上述所有的措施仍然未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那么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全额归还购房定金,无疑将成为最终的解决之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新修订: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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