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
商品房因烂尾导致无法按期交楼的情况下,业主不应擅自停止
还贷事项,否则便可能被视为出现
债务违约行为。相反,业主可以采取与商业银行进行沟通协商,或者向住房建设管理部门寻求援助,甚至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等多种途径来申请暂时停止还贷:
(1)、与商业银行进行沟通协商:由于房屋烂尾给
购房者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不仅无法如期获得房屋的
使用权,同时还要承受着继续偿
还房贷所带来的经济压力。因此,业主可以尝试与商业银行进行沟通协商,提出暂停偿还房贷的申请。
(2)、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业主也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房屋
抵押贷款合同。待法院作出判决并确认
合同解除之后,购房者即可依法停止偿还房贷。
(3)、向政府相关部门寻求援助:在房屋烂尾事件发生后,住房建设管理部门等政府机构负有协助购房者解决房屋烂尾及房贷偿还等相关问题的责任。因此,业主可以向住房建设管理部门等政府机构寻求援助。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因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
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