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
买房产时交付的
定金通常是可退还的,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
购房者欲取回定金,一般而言,只有在下列情形出现时,才能够向开发商索回定金:
1.当开发商未能获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符合商品住房预售的法定前提条件时,其与购房者签署的
购房定金协议将被视为无效。依据我国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所规定的
无效合同处理原则,无论双方
当事人是否签订了《认购协议》,亦或是双方是否就
定金退还事宜达成共识,开发商均应无条件地将定金归还给购房者;
2.倘若开发商尚未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却有意隐瞒关键事实或提供
虚假信息声称已经获取《房地产预售许可证》,那么开发商必须为此承担
缔约过失责任,除了需要退还购房者的定金之外,还应当
赔偿购房者因利息等资金损失以及其他相关
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费用;
3.在开发商满足商品住房预售的法定前提条件,成功获取《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若双方仅约定购房者拒绝签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法要求返还所交
付定金,那么购房者可以以该约定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法院或
仲裁机构对该约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进而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的现金;
4.若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无法顺利签订,那么您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然而,如果问题出在您自身方面,且开发商并未存在任何隐瞒或欺骗行为,您仅仅是单方面提出退还定金的要求,那么您需要按照认购书中的
退房相关约定缴纳
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