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房屋面积出现缩减现象,业主有权向开发方提出
违约赔偿。在面积误差的绝对值超出3%的情况下,
购房者可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明文规定,有权利提前中断与卖方关于该房屋的买卖合约。而针对因面积测量差异引发的争议和
纠纷,
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公平且合法的
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