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能与开发商达成
商品房买卖协定的,其主要原因为开发商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在这种特殊情况之下,
购房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主张撤销认购并收回已支付的首付款。反之,倘若开发商已经满足了预售或销售所需的全部要求和条件,却仍未签订相关的合同,那购房者便有权利进行书面催促,若开发商在收到催告后的三十个自然日内仍然无任何合理理由拒绝签署协议,那么购房者就可以单方面地解除认购,同时收回已支付的首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
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
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