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产时,所支付的
定金通常可以被收回。若
债务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条款履行了其所承担的义务,那么此部分定金有权被退还至
当事人手中或用于抵扣相应的交易价款;反之,若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在
买卖合同中的责任,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的根本目的,则需向交
付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