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二手房纠纷专题 > 房产纠纷房屋差价怎么赔偿

房产纠纷房屋差价怎么赔偿

关于房屋面积差额补偿的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如下:若实际面积大于合同所载明的面积,且误差比例在百分之三以内时,买受方应依照约定的价格进行补足;而当误差比例超过百分之三时,则由出售方承担多余部分的房价款,并将该部分的产权转移至买受方名下。另如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且误差比例在百分之三以内时,出售方需向买受方退还相应的房价款及其利息;但若误差比例超过百分之三时,出售方则需以双倍的金额向买受方返还多收的房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新修订:2024-07-2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