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定金已如约支付完毕,且所
付定金未超出
购房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那么此定金条款便具备了充分的
法律效力。所谓定金,即是指
签订合同时双方
当事人为确保
债务的顺利履行,达成协议由其中一方预先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
担保。关于定金的具体数额,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但需注意的是,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