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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房屋合同什么时候登记

自签约之日起三十天之内应向相关部门提出登记备案申请。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在进行商品房预售时,开发商必须与购买者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自签约之日起计算,在三十个自然日内,需要将商品房预售合同提交至房地产管理部门及有关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同时,房地产管理部门也应积极运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实现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在线登记备案。若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则必须出具书面委托书。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最新修订: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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