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房地产纷争问题时,我们通常会采取以下四个途径来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是寻求和平解决之道,即
当事人之间通过平等相待、互相让步的方式自行达成协议以化解矛盾;若上述努力无法成功达到和睦相处之目的,则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由各方信任的第三方组织出面协助调解;
其次,如调解亦未能顺利解决争议,当事人便可依据相关房地产
合同条款的规定,将争议提交至特定的
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最后,如果
仲裁程序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
司法机关介入并作出公正判决。
《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