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房地产生命周期管理中的
购房定金协议时,我们务必要谨记以下要点:
首先,
当事人应当与主合同人保持一致性原则;
其次,协议条款规定的交付期限必须确切且详尽无遗;第三,明确制定支付方式的具体细节;第四,
定金的额度务必设置在房屋交易总额的20%之内,不得超过此标准;第五,有关法律文件必须注明"定金"这两个字眼;
最后,详细阐述定金的使用方式和要求。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