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
房屋买卖纠纷的法定
诉讼期限设定为三年。此类
纠纷被视为普通的请求权争议,应适用审判期限规则。审判期限是指向人
民法院主张并寻求司法救助的时限,其一般规定为三年,可以从权益人认知到或理应认知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以及
责任人之日开始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