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应仔细查阅所
购房产之
不动产证或
不动产权属证明书,通常在办理
抵押登记之后的房产之上会有所体现;
2.
其次,建议您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交易中心支付必要的相关费用,以查询和打印不动产备案信息;
3.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两个步骤仅为常规情况下查询是否存在
抵押权之举措,即使未能查获任何异常现象,亦不能替代房产确实无
抵押的证明,因为一些正在银行办理抵押手续的房产,其相关资料尚未传送到房管部门,因此通过此类方法是无法核查得出结果的;
4.同时请务必在缴纳
税费以及完成
过户之前,亲自前往房地产管理交易中心查询和打印该不动产的备案信息,拥有这份文件即意味着即使房产正在银行办理抵押手续中,但只要房管交易中心尚未对此予以确认即可;
5.对于已经实施
二手房交易网签制度的区域,您可直接登录中介机构的网络系统或搜索房管局官方网站,以查询对应
房屋产权状况;若所在地尚未普及网签制度,则需与卖主及其
产权共有人、配偶三者之中选择一人,共同赴房管局查询,或者由受托人提供委托公证文书以备查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