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房过程中,倘若租户未经房东书面许可而擅自将租赁房屋再行
转租于他人,那么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东享有法定解除权以撤销该份
租赁协议。具体而言,根据我国《
民法典》的明文规定,租户仅能在获得出租人许可后方可将租赁财产转移给第三方进行使用,反之若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则出租人可依据该项权利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租赁协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
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