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您可以考虑采用如下四种途径来寻求解决方案:协商、调解、
仲裁以及
诉讼。
首先,协商是处理此类
纠纷的首选手段。合同的签署方能够在友好关系的基础之上通过相互沟通协商,以达到妥善解决争议的目的。
其次,若合同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此时便可选择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如此一来,一方或者双方均为国有企业的情况下,
当事人便能向其上级机关提出调解请求。上级机关将会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争议进行分析和调解,同时避免实施任何形式的行政干预。再者,当事人亦有权向例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甚至法庭等单位或机构寻求调解协助。接下来,当合同各方协商不成且不愿意接受调解时,他们便可依据合同中所包含的仲裁条款,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最后但同样重要的一点,如果合同中并未设立仲裁条款,而且事后也未能就仲裁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
合同当事人则有权采取法律行动,将该
合同纠纷诉诸于法院,以此来寻求司法救济。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
起诉到人
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