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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罪的恶劣情节怎么认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明文规定,猥亵犯罪行为中的严重情形可以从多个层面予以明确:首先,当猥亵犯罪案件发生在大规模聚集活动或广大公众共同在场情况下时,即可认定为严重罪行;其次,对于多次或者众多儿童遭受猥亵侵犯的案件,亦可判定为严重情形;再者,若猥亵行为给受害儿童带来了身体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同样应视为严重情形;最后,如果猥亵手段极其残忍、恶劣,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也应当归类为严重情形。这些严重情节在法律层面被视为需要加重惩罚力度的因素,可能导致对罪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刑罚。然而,在实际司法实践中,法院将根据每起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以确定是否构成严重情形,进而决定适用何种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最新修订: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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